可去居住地附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办理地点即可办理暂住证。
一、申办条件
适用于外来人员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临时居住证》,或外来人员持有的《临时居住证》已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登记的。
二、手续流程:
1.受理
(1)指导申请人填写《外来人员居住登记表》表并确认后签字;
(2)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
2.核对确认
当场打印《外来人员居住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确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3.制证发放
(1)按需当场制作、发放《临时居住证》,并收取《临时居住证》IC卡押金,出具收费凭证;
(2)告知申请人离开本市居住的,可以退还证件并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