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办流程
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流程
2008年8月1日起全市各受理点开始办理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单位申办:罗湖区从2008年7月24日起开始受理单位集中申办和个人申请,目前设有10个办理点(详细地址跟进中)。其他各区尚未接到通知。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每张《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背面贴。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6.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三)全日制办学机构集中申办流程
1.全日制办学机构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辖地受理点填表开户,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全日制办学机构的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方式办理)。
2.到所辖居住证受理点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分发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表,同时在表格背面粘贴相关材料(不能独立完成填表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填,代填人须在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处签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3.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打印办证人员名单。
4.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办证人员名单,按办证人数统一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四)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五)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1.类型转换流程
取得《深圳市居住证》后,持证人有《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居住证》将自动转换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申请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符合《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其中以从业申请转换的,只需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劳动就业信息,《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自动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无须到受理点申请。
2.居住证延期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居住地址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站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更改信息申请表》、出租屋管理员核对现居住信息后,录入资料进行相应变更。
4.主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图像)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按居住证换领流程和要求办理。
5.非主项信息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资料后直接变更。
十一、没有居住证不能租房
市政府规定,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长期承租,但六十周岁以上在深圳市居住的人员除外。
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下列人员,经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核实登记后,可以短期租住房屋,一年内累计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持有本单位的证明来深从事公务、商务活动的人员;
(二)持有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来深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应办居住证的,短期租居满三十日仍未申办居住证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并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承租人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不得继续承租。
十二、居住证与暂住证如何衔接
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原暂住证规定的相应权益。
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并享受《深圳市居住证》的相应权益。
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点击查看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样本)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近3个月有效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所需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点击查看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样本)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办证费用
办理、变更居住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初次申领居住证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担一半(10元)。
因遗失、损坏等补领、换领居住证由申请人承担工本费。
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类型转换不收费。
七、办证期限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类型转换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有证可享有的权益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可以: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深圳市居住证》持证人员除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根据孕检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指定的社区工作站领取免费凭证,在到就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计生服务中心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领取计生报告单。可咨询:。有人员详细解说。
有证可享有的权益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可以: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深圳市居住证》持证人员除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