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近日经中央审议通过。本次改革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这意味着暂住证制度会彻底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
许多深圳人或许至今仍保留着对暂住证的特别记忆。1984年,深圳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暂住证制度。最早的暂住证是多页手写的证件形式,其后又改成IC卡形式,成千上万人的身份和权利被设定在这张小小的证件上,太多的故事和记忆也深藏其中。
多年前,晶报的一则报道曾记录下这么一段故事。1998年4月5日,有一对来深圳坑梓打工的重庆夫妇,半夜时分,睡眼矇眬的丈夫突然被外面的响动惊醒,听到隔壁有人在问暂住证,误认为治安队来清查,马上起床叫醒妻子快跑,丈夫以最快速度冲出了家门,爬过门前半人高的围墙跳了下去,当妻子穿好衣服出来时,已不知丈夫去向,只得返回屋内,躲在床底大气都不敢出。事后发现,丈夫因慌乱中跳墙时踩在乱石上,结果不幸摔断了左腿……今天回过头来再看这个故事,会感觉有些荒唐,但在那个年月,一张暂住证确实将不同人群的权利划分得泾渭分明,让一些人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恐慌。
2008年1月,深圳开始率先推行居住证制度,这座第一个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又第一个告别了暂住证。将“暂住”改为“居住”,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城市管理者的人文情怀,更是在制度上强化居民的概念,试水户籍制度改革。依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持有效居住证的人在深圳可以享受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8个方面的权益,甚至部分企业外来务工者可以持“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持《深圳市居住证》、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可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而今年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亦将正式施行,数量庞大的非深户籍人群将在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享受平等权益,并受到法律保护。
暂住证也好,居住证也罢,都同户籍制度紧密相联。户籍制度多年来饱受争议,户籍制度的存在,公民无法实现权利平等,也无法自由迁徙。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将阻碍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降低生产效率,同时加剧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这些年来,我国致力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正着眼于此。
但即便如此,户籍制度改革却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八届三中全会即提出“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决定了户籍制度不可能立即退出历史舞台,但通过不断赋权的渐进式改革,却正逐渐融化坚冰。
某种意义上,暂住证的消失只是第一步。我们期待户籍改革的进一步提速,也期待每一位公民都能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自由地呼吸、平等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