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昨天通过官方提醒市民,旧版居住证还有不到3个月就要失效,请尚持旧证的市民抓紧时间办新证。
目前办理居住证很方便,有多种渠道。除了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代办外,如果自己办理的话,可以关注“深圳居住证”公众、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https://)、下载居住证手机APP,均能实现自助网上办理。证件制作成功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通知,直接到受理点领取。
深圳旧版居住证6月失效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按规定,在2015年6月1日当天仍然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可继续使用一年,并将于今年6月1日统一失效。
在这一年的过渡期内,换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后新旧居住证有效期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警方提醒市民,如今距离过渡期结束只有3个月不到的时间,现在就可以开始办理新证了,千万不要等到最后上百万持证人扎堆换领。届时如果一旦受理时出现特殊情况,将会影响居住证的连续性。
怎么办理居住证?
1、居住证申办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
一是符合“双稳定”条件。即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
这就意味着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
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
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2、办理中对居住登记的要求
(一)在提交居住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有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当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办理申请。
(二)以“两个稳定”条件提交居住证办理申请的,除满足条件(一)外,申请人需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如因居所变更后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等情况,导致居住登记连续时间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0日的,仍视为连续居住。
此外,按照《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要求,以下两种情形同样视为满足合法稳定居所条件:
1.《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2.《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
注:市人大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3、居住证办理途径
A、居住证可以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的,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网址:)。也可以通过关注“深圳居住证”、下载手机APP“深圳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通过网上办理的须先行注册账号。
B、也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受理点办理的,市民可到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街道办受理点提交申请。居住证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录市公安局主页在“办事大厅”-“户政”-“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