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自3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累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市民尤其关心居住证办理条件、功能组合、签注等问题。居住证“门槛”怎样设置才科学合理?
市民疑问:目前条例草案规定的居住证办理条件有三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十二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三是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可否明确什么是合法稳定职业?什么是合法稳定居所?参加社会保险是指“五险”全交还是其中一种即可?人大回应:居住证办理条件将简化为“两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纪录;“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市公安部门的居住登记纪录。另外,对自由职业者、异地参保但在深工作人员、在深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等一些特殊群体的办证条件和办证程序问题,拟考虑在条例草案中进行原则性规定,由深圳市公安局在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时予以细化、明确。居住证签注多久签一次?怎么签?
市民疑问:是否可以采取每年一次网上签注与三年一次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来办理签注?能否区分不同人群,设定不同年限,比如在深购房长期居住的,可以两年或者三年签注一次?人大回应:居住证签注制度,是针对现行居住证制度运行中,存在办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手段,导致居住证记载信息不真实、不鲜活的问题,在条例草案中新设的一项制度。鉴于深圳市社保信息已互通共享,可网上查验,拟规定持证人网上申请,公安机关根据在网上查核的社保纪录和居住登记纪录,通过后台系统直接自动签注。居住证含金量能否更多更便捷?市民疑问:凭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能否像深户一样,一签多行?能否把它做成集公交、金融、消费等于一体的卡证,或者合并深圳居住证和社保卡功能,打造“深圳居住保障卡”?人大回应:目前深圳市公安部门对居住证系统正在重新规划设计,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为社保系统重构,希望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能促进居住证与社保卡的合并,从而使深圳公共服务实现重大的跨越。对市民群众提出的这些意见建议,我们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能够给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尽量在条例草案中予以明确、予以提供,进一步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增强居住证持有者的归属感。
后记截至4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一个月时间,内司委办公室共接到市民电话500多人次,收到电子邮件200多封,市民在论坛上发表意见1000多人次,有关居住证条例草案的点击浏览量达29万多人次,目前已累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社会公众特别是来深建设者,对这部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立法非常关注,对居住证条例草案的框架结构及主要制度给予肯定,认为条例是深圳人口服务管理的进步。市民期盼条例尽快出台,希望条例中规定的持证人待遇能够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