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在我市享有的权益为: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关键词: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权益)
问: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除享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权益外,还享有以下权益: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关键词:深圳市居住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