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个人处理流程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更换/更正信息申请表》。2、将申请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延期。B单位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汇总公司申请续办居住证的员工信息。2、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输入续办居住证申请人信息。3、在线系统审查,续签成功。《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请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业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属申请居住证。监护人和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延长生产发放期限,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实行一人一证制,由公安机关负责签发。《深圳市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五日内申请延期。《深圳市居住证》每次延期为十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为六个月。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期的,自动终止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