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住证新规定深圳市人大昨日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下称《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对居住时间不满十五日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不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的权益包括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此外,《条例》也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罚金额从200元至5000元不等。违反居住证条例相关规定处罚金额从200元至5000元不等。明年6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未来居住证办理门槛将提高与现行制度中办理居住证几乎没有门槛不同,条例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切割开来。居住证实行自愿申请,并设定了门槛——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居所的标准为——自办理居住登记起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合法稳定职业标准为——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两年内累计满18个月的。居住证每年需签注签注方式有哪些?为解决居住证办理之后信息难以更新的问题,条例还规定居住证每年要签注一次。并根据征求意见而做出改善,因此特别规定,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那么此前取得的居住证还有效吗?条例规定,持证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条例施行后12个月内免费申请换领新证。条例施行12个月后,此前取得的《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失效。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子女教育: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比如,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出入境业务: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车辆及驾照: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人才引进入户:享受入户加分及优先权益,持证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老人优待: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并享受每年免费体检。●社会保险:享受持证人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保险赔付: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看病就医:享受与医保就医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及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房屋租赁:按照市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务工就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及参加深圳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等;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社会管理:按照国家和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