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社保五险其中一个即可)
2.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3.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网上申请的,一般是不需要额外提供材料的,但是如果办理中无法提供图像号的,就需要到照相馆或网上办理数码照片回执后,才能继续办理
2.如果是直接在现场办理的(不需要预约,但现场需要取号),那么就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受理点办理,现场还会要求申请人口头或书面提供图像号,如无法提供的,一样是需要到照相馆或网上办理数码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同样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微信搜一搜搜索“深圳公安”进行办理,申请过程十分简单,只要按照提示注册账号并登录,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对应的资料即可,这里提示一下,如果以学历形式申报的,还需要学历认证后才能申报,另外,申请过程中会要求选择证件领取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2.如果是在现场申请,只需携带好材料到现场取号办理即可,这里要注意的,一定要去自己居住登记所属的受理点办理,一般受理点是派出所户政科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