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享受相应权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定凭证
一、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下列权益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2)申办普通《坦迹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3)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5)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6)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7)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8)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身份相关证明
(9)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参与管理居住地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10)到有关部门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申请相应的权益
(11)持证人为残疾人或者让穗并同住直系亲属为残疾人的,享受残疾人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帮助等权益
(12)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二、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族掘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
如满足政府规定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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