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2.选择“居住证登记入口”
3.点击“立即注册”进行账号注册
4.点击“立即注册”后,平台弹出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用户个人信息,完成注册。
5.在第三步需要关联实际管理的房屋信息。在第三步中点击“添加房屋”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楼栋所在区、街道,并在输入框中输入楼栋名称和楼栋编码,点击“搜索楼栋”。在查询出的列表中选中正确的楼栋,点击“下一步”
6.选择楼栋后,在新页面中“房屋地址”栏输入房号,点击“搜索房屋”。在查询结果中选中需关联的房屋,并选定“申报人类型”等信息,点击“确认添加”。
7.需要关联多套房屋的,可重复第4、第5的操作,如果通过上述方法无法找到准确的房屋,可点击下方“若仍查不到您的房屋”链接,在新打开的表单汇总勾选房屋所属区及街道,填写详细的房屋地址等信息,点击旁边的“添加房屋”。
8.添加房屋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若提示“注册成功”且网页跳转至服务平台首页,则可凭借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办理。若网页回到第一步注册页面,则注册失败。此时,建议前往对应受理点开设平台账号。
9.在服务平台上成功注册账号或已经在受理点开设账号后,凭账号密码在平台首页右侧登录。即可办理相应的业务。
温馨提示:
1.“居住登记受理点”能为您开设个人居住登记账号,需要您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与拟关联房屋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开设单位账号时,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关联房屋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材料。
2.“居住证受理点”能为您开设个人居住证申办账号,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开设单位代办账号时,需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等材料。
1.在平台首页登录框中选择需要登录的账号类型。如图,选择居住登记,输入登录账号名、密码、手机号码以及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选择账号类型,点击【登录】
2.登录单位居住登记账号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账号类型。其中“管理员”账号只负责维护本单位需要申报的房屋信息和开设本单位的二级账号(子账号)。单位子账号则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居住信息的申报。
单位管理账号成功登录后,可在“个人信息”—“子账号管理”栏目下对本单位居住登记子账号进行管理。
1.在“子账号管理”栏目点击“添加子账号”,在打开的表单中填写相应信息,同时从管理账号所关联的房屋中为子账号关联对应房屋。
2.在“子账号管理”栏目中选中需修改的子账号,点击上方的“修改子账号”,在打开的表单中完善信息。
3.在“子账号管理”栏目中选中需注销的子账号,点击上方的“注销子账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申报义务人可以前往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其管理房屋的居住登记信息,包括入住、搬离以及注销。也可以凭注册或开设的居住登记账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在服务平台中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操作如下:
1.凭账号及密码登录服务平台后,进入“我的居住登记”-“房屋住户管理”栏目。有侧当前账号管理的房屋列表中,在需要申报入住的房屋操作列点击“注销”。
2.在对应房屋后点击“注销”,在弹出的窗口中根据实际情况去勾选“手否同步房屋内的住户”,最后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