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去咨询所在地派出所,延期或者重新办理。
相关政策:
1、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外地来的工作人员若年满16周岁,并且在本市暂住的时间超过了1个月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或者经商等的活动的外来人员都应当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的有效期最长是为一年,如果超过了有效期则作废。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暂住证过期需要大家进行续签办理,否则就会失效。特别是对于实施了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大家一定要在暂住证到期之前进行办理,否则失效之后就得重新办理,有一定的影响。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