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起深圳《居住证》将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即有效期为1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前60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另外,如需要进行深圳市《居住证》的签注办理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点击“居住证/签注申办入口”进行操作或者关注“深圳居住证”,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居住证”,进入“居住证/签注申办”界面以上资料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2015年6月起深圳《居住证》将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即有效期为1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前60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另外,如需要进行深圳市《居住证》的签注办理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点击“居住证/签注申办入口”进行操作或者关注“深圳居住证”,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居住证”,进入“居住证/签注申办”界面以上资料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