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于2014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并且公布,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明确规定,深圳居住证需要免检,实行一年一签注的政策。所以2015年6月以后,深圳居住证需要年检,并且居住证签注有到办理机关签注和网络签注两种方式。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关于深圳居住证年检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第二十五条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