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居住证无效怎么办车辆上牌
1、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领表方式:
(一)、备齐资料
(二)、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
2、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资料、选取机动车号牌办理顺序:
(一)、刑侦五处刑侦验车(西丽车管所)
(二)、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三)、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打印受理回执
(四)、通过“十选一”或“自编自选”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可提前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预选号牌
3、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缴费方式:
持受理回执到建行各网点缴纳工本费,具体收费见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表。
4、领取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领牌证方式:
(一)、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牌、证窗口领取;
(二)、委托邮局投递行驶证、登记证书(在登记审核资料前办邮寄)。
5、领号牌时间:
(一)“十选一”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发牌大厅领取铁牌
(二)“自编自选”方式选取的号牌,即时到自助选号区取打印临时号牌,若通过互联网预选的号牌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业务选定号牌,超过五个工作日系统回收预选号牌;十五天后,到发牌大厅领取机动车铁牌。
6、领证时间:请咨询各业务单位民警提供资料:
(一)、领牌:带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带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注:委托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律依据
《机动车上牌规定》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