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民营、中外合资和外资企业工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深圳市非户籍人员:
(一)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且暂住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二)持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三)同时持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已失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居住时间和暂住时间累计达一年以上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失效日期与《深圳市居住证》签发日期的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香港迪斯尼定点团队旅游受理大厅
四、签注种类
香港迪斯尼定点团队旅游签注(L):三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每次在香港停留时间为3天。
五、入出境口岸
旅游团队入出境需团进团出。指定入出境口岸为深圳湾口岸,备用口岸为皇岗口岸。
六、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的,10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7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需对材料进行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证时限。
七、其它事项
(一)公安机关不接受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人员的申请。
(二)已在内地公安机关申领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的,申请时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
(三)申请人本人需亲自前往受理机关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将面见申请人并现场摄像。
(四)申请人提供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