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是我对怎么办理居住证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