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居住证条例的规定,居住证含金量和申领门槛都将提高。图为市民领取居住证。鲁力摄
深圳居住证制度即将把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切割分离,居住登记实行“全覆盖”,而居住证则自愿申请。这也意味著居住证将由“重登记”转为“重服务”,持证者或可申请公租房或租房补贴。备受关注的深圳人口政策重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昨起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与现行制度相比,条例有了三大变化,各界可重点就“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合理设置居住证办证条件,保障持证人权益和享受公共服务”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4日。据透露,该条例拟上半年进行人大审议程序,最快明年元旦实施。
“由登记功能变为服务凭证”
自2008年起,深圳用居住证制度取代存在了24年的暂住证制度后,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发放居住证2000余万张。“现行深圳居住证制度主要还是针对流动人口管理,即从人口信息、登记这个角度去制定的,当时也有想过把公共服务和人口登记这两个功能都让居住证来承担。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所有到深圳的人都要求办居住证,即‘全覆盖’另一方面,公共服务无法做到全覆盖,这导致居住证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刘曙光说。
刘曙光直言,这一现状造成虽然居住证是办了很多,但是办证的人本身缺乏积极性,“觉得办证没有意义,‘被办证’的情况很多。而从实际情况上看,现在的居住证主要是在买车、办理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子女办入学等方面的需求量比较大,而有这个需求的居住证持有者人数与整个流动人口的数量相比就非常少。”
刘曙光表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后,在人口管理上,更加强调居住证的服务功能,“即逐步让有居住证的人在迁户之前,能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公共服务”。
“这次条例的最大变化是今后将把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分开。其中,居住登记的管理还是跟现在一样,而居住证则由‘登记功能’变为‘服务凭证’,可以说这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这方面的创新,上海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进行了,而从人大法规上来制定,则深圳应该是第一个。”刘曙光说。
居住证申领门槛将提高
居住证功能的变化,也相应带来居住证含金量和申领门槛的提高。“以前办居住证是没什么门槛的,但现在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切割开来,居住证实行自愿申请制度,并设定了门槛。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2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12个月三是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这三条必须同时达到。”刘曙光说。
这也意味著居住证的含金量变大了。刘曙光说,今后的居住证所涵盖的公共服务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支要持证就马上可以享受11项基础服务。“这11项是以现有居住证的功能为基础,又拓展了一些就业培训等服务。”而第二个层面则是需要持证有一定年限后可享受的服务。
“比如可以享受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少儿医保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房补贴同住父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刘曙光说,具体的年限到时会根据各个部门提供服务的能力和办证者的需求调查,出台配套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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