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成”来电咨询:本人原户口在南昌县八一乡,后因读书将户口迁出,现回南昌工作(已签劳务合同),家在南昌县八一乡。有房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原有家庭户口簿可证明本人与父亲的父女关系。我是否能办理居住证?
南昌县八一乡派出所回复:在属地可申领居住证的四个条件分别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未婚的成年子女户口可随父母落户,读者“成”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带好相关证明及资料来八一乡派出所办理即可。
哪些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宜春市凤凰街道胡先生咨询:经常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看到有关打击传销的报道,请问哪些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宜春市工商局答复: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