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并非是唯一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现在可以通过身份证及新一代社会保障卡来证明自己的身份,用以享受应该享受的选题。凡具有深圳市户籍,女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从2008年9月1日起,每个月均进行办理,一个月办理一次。每月1至5日向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办理,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后申请者可到社区工作(居委会)领证。逾期未办的可推移至下月办理时间办理。
老年人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敬老优待证》(蓝色),享受以下7项内容:
1、免费进全市各公园;
2、免费进全市各旅游景区;
3、免费进全市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
4、免费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5、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6、在市、区所属各医院看病,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
7、持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优先给予免费援助。
扩展资料
办证程序如下:
(一)老年人申请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应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回执照(办理敬老优待证用)原件。
(二)老年人申请办理《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应到常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回执照(办理敬老优待证用)原件。
(三)申请人需按照新的申请表格要求填写资料、张贴照片、粘贴复印件,字迹工整,如实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办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