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才居住证"完全指南
一、用人单位从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或市劳动局网址(下载打印《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表格须按A4、80克纸规格打印。
二、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整齐装订):(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三)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若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不用提供);(五)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或流动人口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六)现实表现情况(股东单位委派来的,由现工作单位提供,个人来深应聘的,由内地原工作单位提供);(七)聘用(劳动)合同书(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申请人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先凭已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免费验证(市人才大市场六楼638房),并在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验证专用章"。若无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表与原件一样",且加盖档案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用人单位填完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材料后,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申请人,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审核(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8综合业务室);属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由市劳动局就业处负责审核(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
五、经市人事或劳动部门审核符合申办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凭加盖审核机关专用章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证件照片两张,到单位所住地的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证件照片与办暂住证照片的要求一致,即:宝丽来一次成像快照或数码照片,尺寸为24mm×32mm,其中头像大小为16mm至18mm)。
附:深圳市办理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改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才,是指国内非深圳户籍人口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
第三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是符合本规定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仅限于深圳市使用,可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第四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主管机关是市人事局、劳动局,发证机关是市公安局。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应为其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不再办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第六条申请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证件照片两张。
第七条经主管机关审核符合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核准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核准通知书到单位住所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第八条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除具有持《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并可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以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二)可办理综合医疗保险;
(三)可申请租用市、区住宅部门开发的全成本价安居房或社会微利价安居房。
第九条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不需另外申办《劳务工就业证》。
第十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由本人携带,如该证遗失,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第十一条《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或两年。续办者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主管机关重新申请,经审核可办理续期手续,逾期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市、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深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