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李荣华)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公安局1月31日就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便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深圳警方介绍,广东省内居民今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新政策,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
此前旧政策是省内居民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在深圳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签注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新政策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深圳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
此前,对已持广东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及自助机在深圳申请办理再次旅游签注,并通过自助机打印签注,办理“香港签注”“立等可取”业务的限两个月办理一次。
这也意味着,新措施新增了赴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并且取消了省内居民自助机办理“立等可取”业务两个月一次的限制。
另外,新政策还有: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即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定居除外);深圳现各办证大厅和各便民网点配置的自助办证一体机均可以自助查询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剩余次数;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