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籍居民要注意了,快看看你手里的居住证日期,可别忘了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
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公民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持证人在逾期1个月之内还可以申请补办签注,签注流程完成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该居住证自签注之日起1年内继续有效,居住时间累积计算。
签注居住证公安机关免收工本费。那么,如果计算居住证的签注期限的,记者请民警给大家举例说说签注时容易产生的疑问。
按时签注,证件有效居住时间累积计算
市民张先生是2016年5月1日申领的居住证,按照相关规定,张先生的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为保证居住证继续有效使用,张先生需在2017年3月至5月期间到居住地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否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中止。好在张先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了签注手续,保证了居住证的正常使用,居住时间累积计算。
逾期签注,功能中止居住时间重新计算
市民李女士是2016年1月1日申领的居住证,按照相关规定,李女士的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但李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办理签注手续,造成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李女士在2017年3月6日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是居住时间是自2017年3月6日算起,之前居住时间不能累积计算。
证件丢失、损坏功能中止
市民孙先生是2016年3月29日申领的居住证,由于到外地出差,孙先生不慎将居住证丢失,2017年3月,孙先生到公安机关重新补办签注,办理了居住证,补办并按规定缴纳了居住证工本费10元,因补办时间未逾期,居住时间累积计算。如未按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签注,居住时间自补办居住证之日算起。
另外,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居民也要注意,“电子居住证”与居住证使用期限一样,每满一年签注1次。
民警提醒,每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以上情况只是举例说明一般情况,具体问题还需要根据自身居住登记情况分析,总之,养成入住新住所后及时为自己和家人申报居住登记的好习惯,保持居住登记持续有效就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