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证件样式不同、有效期不同、享有的权利也不同。暂住证就相当于暂时在此地居住,而居户证就相当于长期居住在此地。暂住证和居住证都是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一种身份的认可,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需要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
一、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一、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居住证是由社区或农村乡镇受理。
区别二、证件样式不同:居住证能重复使用,而且其地址、发证机关等项目能重复擦写;暂住证就不可以重复使用。
区别三、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临时或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区别四、享有权利不同:持有居住证的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持有暂住证的人进企业以后可享受各种保险,同时小孩可在当地上学。
二、居住证怎么办理?(以北京为例)
1、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网上申请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居住时间证明(任选其一)
①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②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③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申领当月的上月前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
④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个人近期照片
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如需代办:
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