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是什么?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二、居住证办理要多长时间?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如何办理居住证?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馆办理居住证专用照片,并带回执1份;
3、居住在自购房的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产权人是配偶的需再复印结婚证),亲友房屋的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的需先办理出租屋备案和提供租房合同和复印件;
4、18-49周岁的已婚妇女办理居住证的,要提供计生证和复印件(没有的到居住地所属居委会申报办理);
5、办理一年以上(含一年)居住证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并到单位所属街(镇)劳动中心出具就业证明(就业登记)与复印件;注意:办理居住证必须本人前往办理,办理居住证需年满16周岁。
四、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居住证的日常主要管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流动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乡镇)申请就可以完成居住证的申领。
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式样、统一字样,实行一人一证制度。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居住证也可反复使用,到达新的居住证地址后,到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重新签住,更改证件表面信息后就可以使用。
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已经领取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改变居住证地址或证件延期的可持居住证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现场签注后就可以使用。
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自愿申领有效期为长期的居住证:
(一)购买住房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的;(二)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满二年的或签订一年以上用人合同的;
(三)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兴办企业条件;
(四)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签发临时居住证。
符合
(一)、
(三)、(四)情形的,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