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两会即将召开,深圳市政协委员杨一平提交提案,建议深圳试行居
住证直接转户籍政策,各位网友意见如何?
附提案
提出人:杨一平,委员证号:第309号
案由:关于在我市试行居住证直接转户籍政策的建议
建议办理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法制局
理由:
随着我市居住证制度的全面推行,已基本解决了外来建设者的身份、工作和居住等重要信息的服务和管理问题,方便了外来建设者有序参与我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活动,以及办理境外旅游、银行开户等手续,逐步地使广大外来建设者对这座城市产生感情和责任,从而建立家园意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但是,居住证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我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子女在我市参加的高考问题、免费享受义务教育问题、社会保障和福利问题尤其是享受低保和保障性住房等待遇,在这些问题上,户籍和非户籍人口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我市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的现实,已明显影响和制约了我市的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并萌发了很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个问题不下决心解决,对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非常不利。
因此,如何从战略制高点的角度,在现有的户籍法律框架下,大幅度地增加我市户籍人口比例,使那些长期为我市做出奉献的外来建设者能有序地入户深圳,不但能造就和稳定一大批热爱深圳、服务深圳,愿将深圳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的最基本群体,改善人口比例倒挂的局面,稳定企业的员工队伍,并能从根本上科学解决我市作为特大型城市所应当具备的警力、城市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人事编制等,使其符合科学的发展,应成为我们必须设法解决的重大社会和民生的问题。
由于我市已建立了居住证制度,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故建议我市不失时机,在该制度的基础上,大胆试行由居住证直接转为深圳户籍的政策,使一大批长期在深工作、生活、投资、纳税的外来建设者可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深圳人”。
办法:
一、建议试行在深圳已领取居住证,并连续在深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民营企业、个体户工商户等合法注册的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或连续向我市纳税满五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居所,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非诚信记录的外来建设者,以及已在我市购房并实际居住满五年以上者,经其本人申请并审查无误,即给予直接办理户籍转入深圳的政策。
二、在试行这一政策时,应优先考虑我市急需的公共交通(包括公交、出租车、地铁等)、医疗教育单位、保安、城管协管、律师、会计师、画师、商场商店、餐饮、高科技企业等及我市急缺的各项劳务工种和专门人才,不设任何“门槛”,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经本人申请并审查无误的,均能直接转入深圳户籍。
三、对已办理居住证,在我市具有见义勇为行为或重大立功受奖者,也即作出突出贡献者,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及本人申请,即可直接入户深圳。
四、建议由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在广泛听取民意并吸收国内其他城市(例如上海市)经验的基础上,向市人大提出具体实施的立法建议,由市人大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