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处理的
1、年满16周岁且在深圳居住30天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签发《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执业,包括就业(包括家政服务)、投资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拥有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办理人才居住证、境外人才居住证条件的。
(四)在深圳创业,具备相应的技术、经济条件或者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的。
(五)此外,年满60周岁的非深圳居民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学校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居民申请居住证。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深圳居民,发给深圳暂住证。2、取得《深圳市暂住证》符合《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直接将相应的文件和信息申请提交《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暂住证》的使用功能终止后,持证人再次符合申请居住证的条件,申请后可通过系统自动恢复相关使用功能。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一)、(二)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即不在深圳从业,也没有在深圳买房的非深户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深圳全面推广居住证。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一证多用”,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深圳市暂住证公共服务。进出关可凭居住证,重要的是,持居住证的非深户将逐步获得部分深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