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局就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六项便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一、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新政策: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
(二)旧政策:目前,省内居民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签注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三)新旧政策对比:我市执行的原政策要求必须持有效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
二、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一)新政策:申请人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就近办理签注(开通“个人游”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办理个人游签注须持有居住证)。
(二)旧政策:目前,对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及自助机在我市申请办理再次旅游签注,并通过自助机打印签注,办理“立等可取”业务的限两个月办理一次。
(三)新旧政策对比:我市当前执行的省内就近自助办理签注政策中,港澳签注已实现自助办理,新措施新增了赴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并且取消了省内居民自助机办理香港签注“立等可取”业务两个月一次的限制。
三、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新政策: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定居除外)。
(二)旧政策:目前,深圳户籍居民、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可在我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商务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三)新旧政策对比:我市当前执行的便利办证政策中,没有涵盖配偶这一概念,新措施中可以就近申请的群体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取消了对父母、子女的年龄限制。
四、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我市现各办证大厅和各便民网点配置的自助办证一体机均可以自助查询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剩余次数。
五、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一)新政策: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二)旧政策: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已包含此措施,但外籍申请人须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
(三)新旧政策对比:新措施取消了外籍申请人“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这一条件。
六、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
新政策: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照片)。
温馨提示:接上级通知,因时间紧急,我省出入境窗口暂未能提供免费照相服务,敬请谅解!我们将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尽快推出该项便利服务。
深圳警方提醒市民:为维持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的正常秩序,减少您的等候时间,保证我们为您服务的质量,请合理安排办证时间,避开近期的办证高峰。详情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查询。
(原题为《2月1日起,省内户籍居民可在我市免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