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2.
申请人近期(5年内)数码照片图像号
1.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深圳公安”、“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等网上办理入口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完备并通过系统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流程开始。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秒批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查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签发居住证电子证照,业务办结。
6.送达。制证中心将制好的证件8个工作日内送至居住证窗口或邮局。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受理时确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证,或由其选定的同城快递上门发证(收件人凭预留手机接收的取件码领证)。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秒批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查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签发居住证电子证照,业务办结。
6.送达。制证中心将制好的证件,8个工作日内送至居住证窗口或邮局。申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受理时确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证或由其选定的同城快递上门发证(收件人凭预留手机接收的取件码领证)。
满足条件,材料提交后,一般3-5个工作日就能领到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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