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居住证申请签注流程

原标题:2018深圳居住证申请签注流程在深圳有居住证的小伙伴几乎都知道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签注就是指延续居住证的有效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签注就会被中止使用功能这时候还需要及时办理补签很多小伙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申请签注还有些小伙伴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到签注日期

2018深圳居住证申请签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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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18深圳居住证申请签注流程

  

  在深圳有居住证的小伙伴

  几乎都知道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

  (签注就是指延续居住证的有效期)

  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签注

  就会被中止使用功能

  这时候还需要及时办理补签

  很多小伙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申请签注

  还有些小伙伴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到签注日期

  可是居住登记时间却没有变化

  那签注的规定时间到底怎么算呢?

  今天小编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各种情况

  来教大家计算签注时间

  基本情况

  大深圳的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

  每年需要签注一次

  每位小伙伴新办居住证后

  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

  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

  假设你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签发日期是2017年1月1日

  如果一年后还需要使用

  按照规定在一年内的前60天

  也就是在2017年11月2日~12月31日

  之间申请签注

  补充说明

  在以上情况下,如果你在2017年某一天因证件损毁、丢失补领、换领了新的居住证,虽然新补领、换领到的居住证签发日期有变更,因为补领、换领居住证不影响证件的签注时限要求,因此仍然是自2017年1月1日起每满一年前60日内签注。

  中止功能后补办签注的情况

  

  如果你错过了签注时间

  居住证被中止了使用功能后

  也不要慌

  这种情况是可以补办签注的

  但在你补办签注后

  再次办理签注时

  就要从补办签注之日算起了

  还是要在每满一年前60天内申办签注

  还是接着上一种情况来说

  如果你在

  在2017年11月2日~12月31日之间未申请签注

  那么你的居住证就会在

  2018年1月1日被中止使用功能

  在及时补办签注后

  假设证件是在2018年2月1日

  恢复使用功能的

  那下一次的签注时间范围就是

  2018年12月3日~2019年1月31日

  补充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中止功能的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应当先补办签注。如果你在2月1日补办了签注后,某一日因证件丢失等原因补领换领了居住证,虽然新补领、换领的居住证换了新的签发日期,但因为补领、换领居住证不影响证件的签注时限要求,因此仍然要自补办签注之日(2月1日)起,每满一年内前六十日申请签注(下一次是2018年12月3日到2019年1月31日)。

  注销后再次申领居住证的情况

  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就会被系统自动注销

  这时如果想要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

  就要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的签发之日算起了

  期限不变

  依旧是每满一年前60天内申办签注

  还是拿具体时间给大家说明:

  如果你的居住证2017年1月1日被中止功能

  并且从这个时间起2年内一直没有补办签注

  那居住证就会在2019年1月1日被系统注销

  此后如果你在2020年1月1日再次申领了居住证

  下一次就应当在

  2020年11月2日~12月31日之间申请签注

  才能保证持证时间连续

  补充说明

  如果2020年(再次持证的时间)某一天因丢失、损毁等原因补领、换领了居住证,虽然拿到的证件有了新的签发日期,但因为补领、换领居住证不影响证件的签注时限要求,补领换领的居住证仍然要在再次申领到的居住证签发日期(2020年1月1日)每满一年前60日内申请签注(下一次应该在2020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之间申请签注才能保证持证时间连续)。

  居住登记天数混乱

  申请签注居住证时

  系统提示需要签注前一年内

  在深圳最少要有240天(8个月)

  以上的居住登记天数

  如果现在累计居住登记天数显示还差个20天

  那我们当然就准备再过20天再来签注咯

  可过去好久好久还是不能签注

  符合条件的居住登记天数不增不减的停在那里

  或者过一段时间才涨几天

  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补充说明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居住证系统计算申请人居住登记是否满足签注条件时,是从申请当日开始计算、向前一年内(一般是365天)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天数是否满八个月(系统简化为登记天数累计满240天)。也就是说每次申请签注时,计算居住登记可累计时段的起始和截至日期都是不同的哟~

  如果大家还是不太明白怎么回事

  那小编就举个实际例子来说明

  实际例子

  王先生(我就喜欢用隔壁老王讲事情)2016年1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了居住登记,8月1日其离开深圳当天时居住登记被注销,2016年12月31日回到深圳后当天又重新申报了居住登记。在此情况下:

  1、如果王先生2016年12月31日申请签注居住证,系统会自当天起自动计算其过去一年内(整个2016年)的居住登记天数是否累计满八个月,很明显王先生只有7个月的居住登记,不符合签注条件。

  2、如果王先生2017年1月31日申请签注居住证,系统会自当天起自动计算其过去一年内(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的居住登记天数是否累计满八个月,很明显王先生仍然只有7个月的居住登记,不符合条件。

  说明:

  大家可以看到,虽然隔壁大老王2017年1月31日第二次申请签注时新增了2017年1月的居住登记天数,但原本第一次2016年12月31日申请时纳入累计计算的2016年1月的居住登记天数这次未纳入统计,这样的话即使新增了2017年一个月的居住登记天数,同时还会减少了2016年一个月的居住登记天数,王先生的居住登记天数才会仍然没有变化。

  而且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2017年8月1日(此时签注的居住登记计算范围为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日),从2017年8月2日起,每天会增加一天可累计的居住登记天数,同时移出统计范围的那天本来就没有居住登记,不会影响累计总数,这样一年内的累计有效居住登记天数就会增加一天,直到2017年8月27日就能满足签注条件。

  此外,如果王先生2016年12月31日回到深圳后没有及时进行居住登记,那纳入统计的居住登记累计天数每天都会减少。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

  推算时间

  当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

  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

  申请查询自身居住登记情况

  正确计算居住登记时长

  以及未来符合签注条件的日期

  避免等到花儿枯竭的情况

  提前把居住证签注申请时间加到备忘录中

  另外,以就学或人才条件办理的居住证

  签注时不受居住登记时长限制哟~

  签注日期的要求看着好像挺复杂

  其实签注时限到来之前

  居住证系统会有短信提醒

  记得保持通讯畅通哦

  预留电话号码如有变更

  记得及时更新,以免收不到短信

  另外持证人可登录

  “深圳经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网址

  点击右上角“信息查询”

  点选“居住证状态查询”

  输入相关信息后

  直接查看下一次的签注日期要求

  系统都给大家直接计算好了呢!

  总之

  养成入住新住所后为自己和家人

  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的好习惯

  保持居住登记连续有效就没错啦!

  居住证办理最全攻略请戳↓

  2018深圳居住证申请注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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