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判现场。图片来自中新网
据中国新闻社广西分社官方微博@广西头条NEWS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1月12日上午,广西东兴“7·23”计生局工作人员被杀一案罪犯何深国被执行死刑。2013年7月22日,何深国欲给其生育的第4个小孩办理超生入户手续,因未缴纳社会抚养金等原因被拒。次日其挥刀砍向计生工作人员,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新闻背景:
2014年6月19日,广西防城港中院对“杀害计生干部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深国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经济赔偿28万余元。
2013年7月23日,何深国持砍刀冲进防城港市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凶,酿成2死4伤的惨案。
何深国有精神病史,平时在家务农,与妻子育有4个子女。2013年7月22日16时许,何深国持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到东兴市计生局法规统计股为自己的第四个小孩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但因为没有缴纳社会抚养金,工作人员无法为其出具相关证明,何深国扬言第二天要持刀过来砍人。
2013年7月23日早上8时许,何深国携带事先磨好的砍刀,驾驶摩托车来到东兴市计生局,先上至三楼法规统计股办公室,发现无人后随即进入隔壁的办公室,挥刀砍向正在办公室内上班的4名计生局工作人员,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随后何深国在该办公室门口又砍伤1名闻讯前来的计生局工作人员,并在下楼时砍伤1名在同一栋楼里工作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