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只要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深圳,年龄在规定范围内都可以申请补贴的
本科:元
硕士:元
博士:元
但是,从去年九月开始这个补贴就取消了,当时的文件说的是取消本科和硕士,“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另外目前仍然是老政策,不是高学历没关系,符合条件的中/大专生,也可核准入户
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显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于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显示,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元/人。此前,博士入户深圳的一次性补贴为元/人。直接翻了3倍多!
本办法所称新引进博士人才,是指2021年9月1日起,经市、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统称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以及首次在深圳就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以下统称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
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元/人。
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国内博士
1.取得深圳户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下同)。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学历、引进身份等条件以办理引进手续时核准的信息为准。
国外博士
具有以下身份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4.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续发申请时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社会保险是指新引进博士人才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