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可申请补贴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正式施行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5月5日讯(记者林玟珊)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

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可申请补贴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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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5月5日讯(记者林玟珊)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深残联发〔2010〕3号)同时废止。

  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可申请补贴

  《办法》所称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残疾人使用的,特别生产的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补偿、减轻、抵消残障的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残疾人所购置的辅助器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办法》指出,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可申请补贴。辅助器具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分为申请、评估、补贴三个环节。首先,残疾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服务窗口提出辅助器具申请。残疾人所需辅助器具属于基本型的,由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含新区,下同)审核并组织适配评估(不具备开展评估条件的区残联,可委托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出具适配评估报告;所需辅助器具属于发展型的,由街道残联、区残联逐级审核,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并出具适配评估报告。最后,残疾人按评估报告,在辅助器具适配目录范围内自主选择购置辅助器具,并凭发票向区残联申请相应的经费补贴。对在深圳市内迁移户籍的残疾人,已在迁出地申请获准享受辅助器具购置补贴的,当年度补贴经费由迁出地结算。

  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费用等于或低于适配目录相应标准的,按照实际购买费用给予补贴;高于适配目录标准的,按适配目录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残疾人本人承担。不按评估报告、超目录范围或未经评估自行购置辅助器具所发生的费用,不予补贴。已纳入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辅助器具,按规定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的,不得申请辅助器具购置补贴。

  《办法》明确,残疾人每人每年度申请补贴的辅助器具不超过2件(套),多重残疾人不超过4件(套),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实际需要申请辅助器具的,不受件(套)数的限制。日常生活易耗类辅助器具,每年申请一次,在补贴限额范围内计为1件(套)。残疾人当年度申请的辅助器具在下一年度补贴的,计入下一年度补贴的数量。同类型辅助器具使用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后方可再次申请,辅助器具使用年限以残疾人购置辅助器具发票日期为起算时间。

  推动搭建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网上交易平台

  《办法》强调,各级残联不断优化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流程,逐步推行将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纳入残疾评定,做到一次评估、结果通用。残疾人辅助器具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次申请同类的辅助器具时,可简化程序,不再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对残疾程度较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各级残联可提供入户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或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远程评估。

  《办法》明确,市、区残联可依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或其他可提供辅助器具的服务平台,建立辅助器具社区借用服务网络,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市民提供辅助器具借用服务。市、区残联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辖区残疾人持有的超过保修期的辅助器具提供维修服务。市、区残联可通过设立辅助器具展示厅定期开展辅助器具体验活动等方式,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的公益宣传与推广。市、区残联定期举办辅助器具知识与使用培训,为辅助器具从业人员、残疾人及其亲属培训有关辅助器具的前沿技术、功能结构、操作方法、适应性训练、维修常识以及安全事项等。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人员须经相应专业方向的辅助技术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此外,深圳市残联将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搭建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网上交易平台,为残疾人申请、获取、使用辅助器具提供便利。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残联年度预算管理,其中,残疾人辅助器具购置补贴所需经费优先自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其他经费列入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预算。

  《办法》强调,《办法》中所称的残疾人是指:持有深圳市或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深圳市户籍残疾人;持有深圳市二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或深圳市二级及以上设有儿科的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的深圳市户籍0-17岁疑似残疾儿童(诊断结果自出具日起1年内有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深圳市户籍残疾军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市户籍伤残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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