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重庆主城务工3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1年以上;主城区外的其他地区的,在本市务工2年以上,或者投资创业的。且满足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可在相应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材料:
1、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4、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温馨提示: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材料: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