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上的名字一般是在医院起的,很多人并不当大名使用。办理了出生证没有上户口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更改的,在上户的时候填上新名字就可以了。但如果是已经上户的公民要更改其姓名的程序就比较麻烦了。一般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种证书、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已经上户口后是可以改名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扩展资料:
案例:40岁女子欲改名“学雷锋”被拒
2012年12月宁波市民徐女士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递交一份改名申请,要求改名“学雷锋”,结果遭到拒绝。徐女士便将江北分局告到法庭,经审理,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徐女士改名理由是,其曾多次举报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却遭到打击报复,为此,她要求改名以伸张正义。公安部门认为其改名依据不充分,作出不予更改决定。随后,徐女士向宁波市江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作出的不予更改决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是其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符号,公民有改名的权利,但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因为徐女士要求变更姓名的依据,不符合以上可以变更姓名的规定,且其提出的理由也不充分。因此,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女士的诉讼请求。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另外,如果要改姓氏的话,还得符合以下情形,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
可以,上好户口以后,可以申请修改孩子的名字。
他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分析,新生儿上户口一般都有三次机会可以更改的。改了以后不会有麻烦的,也不会有什么记录的。也请你放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