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温馨提示
(一)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提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二)因学位较为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三)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家长,请提前到相关学校咨询确认学位情况。
(四)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五)自2016年9月起,非深圳户籍中考考生在我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符合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无法被统一划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