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
办理北京市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注意的是,在北京落户比在其他城市落户的难度要大,并不是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回国留学人员都可以落户,还需要有单位能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