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生的通告

一、招生条件和专业我校招收留学博士生采用“申请-审核”方式,不需要参加统一或专门考试,且招生名额指标不受限制。2015年招生包括法律、国际法、知识产权法专业。二、留学博士生奖助等待遇留学博士生享受与我校其他博士生同等的

关于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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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条件和专业

  

  我校招收留学博士生采用“申请-审核”方式,不需要参加统一或专门考试,且招生名额指标不受限制。2015年招生包括法律、国际法、知识产权法专业。

  二、留学博士生奖助等待遇

  

  留学博士生享受与我校其他博士生同等的住宿及医疗保险待遇(目前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为1500RMB/间/年)。学生除可申请各类政府奖学金外,学校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全额奖学金以资助学生学费,同时还提供每年不低于4万元的基本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学生)。

  

  三、主要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a、研究生院负责留学博士生管理政策的调研与制定、留学博士生招生宣传材料的印制、招生简章与招生计划的制定、留学博士生网站的建设以及导师管理、教学培养、学位授予和质量控制工作;协助国际交流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组织工作。

  b、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组织各培养单位进行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等各项工作;负责办理留学博士生的各类涉(校)外事务,包括:专业备案、签证工作、学籍与学历证书管理及电子注册、申请并发放学历证书、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等。

  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将竭诚为各位导师和相关学院做好留学博士生招生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关于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研究生院联系人:程晓丽办公电话:2616-0142

  国际交流学院联系人:廖文穗办公电话:2655-8894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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