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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篇一: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解答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解答1、为什么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
为留学回国人员开具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人员提供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服务。这项业务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办法,目的是协助国内用人单位完善人事劳动手续,方便留学人员顺利就业。服务对象主要是从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出国前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回国后落实好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便日后进行调档、转正定级等人事劳动手续。落户介绍信可以帮助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2、哪些在京单位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就业落户需按照单位立户管理办法进行?
(1)、在国家工商总局或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含50万)以上,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法人企业(含外资企业);
(2)、在北京市各级编制委员会登记注册的市属事业法人单位;
(3)、在国家民政部门、北京市民政部门、司法局等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在京社团组织、专业协会、合伙制事务所等。
3、如何判定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的具体确定要参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等。对于单位性质有疑问或不确定,我中心将要求用人单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4、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1)联系并落实好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其类型和“单位立户管理办法”到中心办理立户手续并承担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