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可申请落户。
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深圳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引进的留学生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可到我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龙岗区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6号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周六便民服务日09:00-11:00,15:00-16:30
位置指引:公交站:龙岗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