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留学归国回深圳宝安创业的人员,现在可以申请创业资助啦!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资助标准是多少?快来跟着深圳积分入户信息网了解一下吧!
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本人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6.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在企业注册成立6-36个月[即企业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19年6月30日(含当日)期间]。
经市人社局评审后可获得下列资助
1.一等资助100万元。
2.二等资助50万元。
3.三等资助30万元。
注:获得深圳市人社局上述资助后,可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申请宝安区政府等额配套资助。
申报企业请登录“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报系统提出申请,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并上报(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2020年8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申报数据真实、准确,确认申报系统中申请材料成功提交,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网上申报并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
电话:
其他受理窗口: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