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深圳该区积分入学政策调整啦!深圳户籍学生优先安排!
去年12月9日,宝安区教育局公布过关于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的征求意见公告,今年拟将取消“类别+积分”模式,改为实行综合积分制!
本次积分入学修订的目标任务为优先安排深圳户籍学生,其次保障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就读权益,优先保障父母双方在深圳居住、在深圳就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体现“梯度赋权”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有怎样的调整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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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审核与作用
01
积分的审核
家长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为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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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的作用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通过资格审核而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要于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入读,经家长网上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01
基础分
以申请人的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了8种基础分值:
①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0分。
②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95分。
③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0分。
④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0分。
⑤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0分。
⑥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⑦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⑧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02
加分项
1.深圳户籍:
①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
④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有其他子女在同所申请学校的同学段非毕业年级就读的,加1分。
2.非深户籍:
①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算加分。加分不封顶。
④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有其他子女在同所申请学校的同学段非毕业年级就读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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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对象入学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本次修订的方向为取消“类别+积分”模式,优化积分项目,以积分高低作为录取依据,实行综合积分制。修订后的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基础分+加分”,按照学生的“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组成“基础分”,并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等加分项。具体见下表:
2020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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