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申请工作将于6月24日正式启动申请,计划指标为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今年是《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试行的第三个年头,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依法制定,其目的是为了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口开辟了一条新的入户渠道。该办法适用对象则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无需学历要求。
2019年申请的基本条件与前两年一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19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