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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积分入户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2017年7月17日起,《某某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申请。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名,即日起可以通过某某市公安局门户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以下是2017年积分入户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电脑端积分入户深户办理步骤:
1.登陆“某某市公安局门户”(.szga.)
2.进入“民生警务”
3.选择“户政业务-户籍迁入”
4.选择“积分入户”
5.点击“我满足条件,开始申请”
6.阅读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知并同意”
7.点击“下一条”
8.一直点击下一条阅读完成“某某市积分入户申请须知”以后点击“我已阅知”
9.选择自己符合的条件,一般选择“我全部符合”,然后进入“下一步”。
10.登录个人账户,没有账户的进行免费注册。
手机端微信积分入户深户办理步骤:
1.微信搜索“某某公安”,关注某某公安
2.点击菜单“民生警务”
3.选择“户政业务”-“户籍迁入”
4.下拉到底部选择“积分入户”
5.登录个人账户,没有账户的进行免费注册。
6.注册后需通过微信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后才可申请入户。
2017年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受理机关自2017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6日后,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受理机关将通过“某某市公安局门户”统一公示入围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某某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申请人对本人各单项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提交复核申诉。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公示结束后7日内,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于11月15日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进入正式入户人员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