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深圳市司法局公开征集《深圳市引智引智到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本次修订进一步进行整合了深圳市人才培养引进入户政策,将原来的《深圳市人才可以引进中国实施有效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将整合为1个,对象涵盖国内对于人才和留学回国工作人员,人才资源引进相关政策将更具整体性和系统性。
《意见草案》将各点纳入家庭指标并详细说明各点的价值。其中,包括基本指标、评分指标和3项评分指标。
深圳整体人才入户评分表
一、基础指标:
基础技术指标包含能力发展水平、年龄、在深缴纳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时间等三项子指标,按每项子指标累计积分。
二、加分指标:
与旧的积分指数和得分相比,修订后的积分指数和得分将更加合理,突出纳税、稳就业等个人指标权重,体现人才贡献、产业需求和人才引导。
与过去相比,只有技能竞赛才能加分,这次创新与创业竞赛加分,与技能竞赛同样值得,进一步鼓励创新与创业,激发人才活力。
同时发明专利还是可以奖励的。
三、减分指标:
这次的修订通过加大了联合教育惩戒力度,以积分控制方式可以引进的,申报时被列为一个国家进行联合使用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200分,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部门强制技术措施的,扣300分。
《深圳市分类人才引进户操作规程》第8条规定:”奖金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荣誉奖励、创新创业、技能竞争等分项指标。如果申请人同时满足几个子指标,他可能会累积加分。”
其中,在发明专利的分节中,发明专利仍然可以作为家庭的加分项,如果申请人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可以累积30分,但不能累积分。
但同时,新政实施后实用主义新型企业专利就不能发展进行加分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对发明人变更没有加分。
上述许可证公告的日期为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未获得许可证的发明购买专利,可以在许可证公告日期之前加上发明人姓名,届时原始许可证上将有自己的名字,因此在深圳市购买发明专利仍然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