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
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