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工作将于6月29日正式启动,计划指标为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深圳市积分入户渠道,是为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口开辟的一条独立入

2020深圳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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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工作将于6月29日正式启动,计划指标为名。有需要申请的市民即日起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深圳市积分入户渠道,是为长期在深圳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口开辟的一条独立入户渠道,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即可申请,无需学历要求。

  2020年申请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登记备案)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20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一)关于基本申请条件核查和积分计算的时点说明。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本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说明。

  1.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范围。

  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2.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要求和时限。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计算积分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2)申请人应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中,选择一套拥有时间最长,且已满5年的住房用于计算积分。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权利份额说明。

  申请人提交的当前拥有和用于计算积分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视为拥有:

  (1)申请人本人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2)申请人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权利份额≥50%;

  (3)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夫妻双方拥有的权利份额之和≥50%。

  4.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

  凡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0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三)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认定的说明。

  申请人以租赁住房计算积分的,租赁时间以市住房和建设局核算认定的住房租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租住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各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四)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认定的说明。

  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受疫情影响,已向市人社部门报备延期缴费,疫情期间缴费年限视为正常缴费)。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方法一: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方法二:申请(入口详见文末),进入“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申请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请根据系统提示,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实名认证),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提交。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在“公告说明”查询或拨打深圳市户政0755-咨询。

  相关内容:2020深圳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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