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唐波、实习生纪笑雨报道:在东莞,以前业务量不大时可当场领取的居住证,如今至少需要190天才能拿到。日前,东莞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相应调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不能当场申领居住证,而需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种条件之一,才可以申办居住证。记者留意到,登记满半年,再加上办证需要10个工作日,这意味着想要拿到东莞居住证,时间至少需要190天。
按照国条例相应调整
据了解,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条例明确要求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由于《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与国条例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广东省公安厅先前并未要求各地统一执行。佛山等地已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国条例,东莞将从下周起开始执行,珠海等地则仍按照原来的政策进行。
据悉,两个条例在居住证发放范围、申请条件等方面均有不同。按照国条例第二条规定,居住证发放范围为全部流动人口。而按照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一是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二是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三是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四是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这意味着,国条例的发放范围更宽。
每年需延期签注1次
按照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以前办理居住证,只要向公安机关递交相关资料,公安户政部门会当场受理,如果业务量不大,甚至可以当场领到居住证。而办理流程调整后,居民需在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有关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也就是说,东莞居民要申领到居住证,至少需要190天。
此外,办理流程调整后,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直到补办签注手续后再恢复。此前办理的居住证,应在证件有效期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