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抢人”提速!取消硕士、博士等入户社保年限限制

客户端4月28日电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广州市人社局指出,《实施细则》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

广州“抢人”提速!取消硕士、博士等入户社保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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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端4月28日电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广州市人社局指出,《实施细则》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

  广州市人社局指出,《实施细则》的主要创新亮点如下:

  一是加大了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的引进力度。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新政没有采取“一刀切”降低入户门槛的方式,而是有所侧重的调整入户条件,定位为“精准引才”,体现了广州秉持开放理念,改善环境吸引人才的决心。

  二是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新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首次明确将产业领军人才纳入引进人才入户范围。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的引进人才范围,协调产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关系,通过突出“高精尖缺”和产业需求导向,打造靶向明确、精准发力的人才引进新机制,为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确立了通过市场化评价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方式。新政首次明确了可以通过对薪酬、投资、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评价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模式。每年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用以解决经评定的创新创业人才用于解决入户问题。通过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引进机制,构建以薪酬、投融资、纳税等多维度、多元化的人才引进生态体系。

  四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渠道。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新增了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对于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进一步下放事权并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证便民的要求。《实施细则》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以外其他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审核事权全部下放各区,同时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实现减证便民的目的。新政实施后,引进人才申报将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实现信息数据同步共享以及相关查询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手段,同时将非公经济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各区,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实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新政策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原来的先到人社部门办理接收、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调整为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实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人社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有何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指出,扩大了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范围并取消入户年龄限制。《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消了入户年龄限制以及社保参保年限限制。

  学历类和专业技术类人才入户条件有何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一是放宽了学历类和职称类人才入户的年龄。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其中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二是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上述人员入户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

  技能类人才入户有何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称,和原有政策相比,目前技能人才在年龄条件上并无改变,主要是在职业工种目录适用范围和持证后工作年限方面做了调整。新政规定了所有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入户的持证申报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需要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且取得证书需在相对应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其中高级技师需要半年、技师需要1年、高级技师需要2年)。技能人才入户部分条件作了相应调整,一方面是由于去年以来,国家对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另一方面技能人才引进要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结合,同时强调技能人才的实操性,有效激发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

  留学人员入户政策有何新变化?

  广州市人社局指出,来穗就业创业的留学人员,对其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要求由原政策的6个月时间调整为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广州市缴交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为6个月。

  申报人个人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入户?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新政策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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